第二百零三条【逃避追缴欠税罪】 时间:2019-11-12 22:1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骗取出口退税罪】 下一篇:第二百零二条【抗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