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 时间:2019-11-12 22:1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第二百七十六条【破坏生产经营罪】 下一篇: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