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时间:2019-11-12 22:1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条规定的"检疫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传染病。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第三百三十三条第一款【非法组织卖血罪】 下一篇:第三百三十一条【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