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引诱幼女卖淫罪】 时间:2019-11-12 22:1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应予立案追诉。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第三百六十条第一款【传播性病罪】 下一篇: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