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条【有价证券诈骗罪】 时间:2019-11-12 22:1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 下一篇: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