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九条第三款【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时间:2019-11-12 22:1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第二百零九条第四款【非法出售发票罪】 下一篇: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