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职务侵占罪】 时间:2019-11-12 22:1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挪用资金罪】 下一篇: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