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一款【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时间:2019-11-12 22:1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应予立案追诉。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二款【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下一篇:第三百三十八条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