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九条【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时间:2019-11-12 22:1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立案追诉。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第三百五十条【走私制毒物品罪】 下一篇: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