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问留置时间可否折抵劳动教养期限的批复(19981013)
时间:1998-01-01 00:00 来源:公安部 作者:公安部 点击:次
微信公众号--警笛/ID:asirfm 查询法律法规更方便,点击标题上部或页面底部【警笛】快速关注体验... 公复字[1998]4号
颁布日期:19981013 实施日期:19981013 颁布单位: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盘问留置时间可否折抵劳动教养期限的请示》(京公法字[1998]6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在办理劳动教养案件时,对被劳动教养人采取留置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先期羁押的,其被羁押时间应当折抵劳动教养期限。羁押一日折抵劳动教养期限一日。 1998年10月13日 微信公众号--警笛/ID:asirfm 查询法律法规更方便,点击标题上部或页面底部【警笛】快速关注体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