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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机动车安全检验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19940125)已失效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机动车安全检验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19940125)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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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管[1994]8号

时效性:失效  颁布日期:19940125  实施日期:19940125  颁布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
  机动车安全检测是交通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提高检验人员业务素质是检测工作的关键。目前全国公安部门自建或委托的机动车安全检测线近千条,检验技术人员有一万多人。其中许多人因文化水平较低或缺乏经验,对检测设备的结构、性能不太了解,影响了检测工作。为确保检测数据公正、准确,必须对检验人员加强培训,提高检验人员的素质。根据计量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机动车安全检验技术人员实行统一的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对考试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的检验员证,做到持证上岗。
  为做好培训工作,决定委托中国机动车安全检测技术研究会承办培训工作,并请各地指定一个部门承办本地区培训工作。为使培训工作有章可循,我们制定了《机动车安全检测站检验人员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情况研究贯彻执行。有关培训工作的具体事宜,请直接与检测研究会联系。
  附:机动车安全检测站检验人员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略)
  199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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