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城市未按区设置的交警大队执行交通管理处罚权限问题的答复(19900824)已失效
时间:1990-01-01 00:00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作者: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点击:次
微信公众号--警笛/ID:asirfm 查询法律法规更方便,点击标题上部或页面底部【警笛】快速关注体验... [90]公交管第128号
时效性:失效
颁布日期:19900824 实施日期:19900824 颁布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西安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你支队《关于所属交警大队执行交通管理处罚权限问题的请示》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九八八年七月九日公安部印发的《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规定》第二条规定:“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的处罚,一般由县或市、市辖区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法裁决;”其中的“市辖区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既包括按行政区划设置的交通警察大队或队,也包括未按行政区划设置的交通警察大队或队。因此,你支队所属各交警大队尽管未按行政区划设置,在执行交通管理处罚程序方面,也应按该规定执行。 此复 1990年8月24日 微信公众号--警笛/ID:asirfm 查询法律法规更方便,点击标题上部或页面底部【警笛】快速关注体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