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09年《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引导计划》成果申报的通知(20090224)
时间:2009-01-01 00:00 来源:公安部 作者:公安部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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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90224 实施日期:20090224 颁布单位:公安部
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推进科技强警战略,进一步加强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切实为公安机关“三项建设”服务,我局决定组织实施2009年度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引导计划(简称“引导计划”)。现向国内各社会单位广泛征集非涉密产品、系统类科技成果。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思路 以引导为主,实施试用评估和限定价格推广制度。组织遴选优秀成果列入《公安科技成果试用推荐目录》,引导成果提供单位和基地双向选择后,组织对列入推荐目录的成果开展试用评估,然后根据试用评估结论研究确定引导计划,对列入引导计划的成果,将以限定的销售指导价格组织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推广应用工作。 (一)建立开放的申报推荐体系。加强国内社会单位自主研发的优秀产品系统类科技成果的引入,通过自主申请、单位审核、逐级推荐等程序,遴选并推荐出科学实用的公安科技成果。 (二)加强实用性评估。在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统一制定《2009年公安科技成果试用推荐目录》,组织在全国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开展免费试用和实用性评估工作,遴选出适合公安机关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对通过基地试用评估的成果,列入引导计划。对未通过基地试用评估的成果,不予列入引导计划,且不予在公安机关组织推广应用。 (三)实施双向引导机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引导产品系统类成果进入公安机关,根据每项成果的特点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在明确免费试用数量和保障提供技术支撑服务的基础上,引导成果提供单位、基地开展试用评估工作。试用评估通过的成果列入引导计划后,限定销售指导价格,在公安机关组织推广应用。 二、申报要求 组织申报的成果应是公安业务工作急需、技术成熟、可在公安机关广泛推广应用的非涉密产品系统类科技成果。包括应用于刑侦、治安、消防、交通管理、边防、禁毒、信息通信、出入境管理等领域的实用成果。 (一)成果应是国内自主研发且适合公安机关推广应用的产品、系统。每项成果只能填报一个成果提供单位,且需详细填写单位情况信息。成果应用主体应是公安机关。成果无强制性认证或行政审批要求,且通过了下列评价方式之一:经省部级以上鉴定、验收;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权或软件著作登记权证书;具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通过国家级、省部级检测机构检测等。 (二)各省级公安机关科技管理部门有专人受理社会单位提供的科技成果。各成果提供单位按地域将申报成果报送到相应省级公安机关科技管理部门,各省级公安机关科技管理部门经评估遴选后统一报送到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三)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统一报送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同时,成果提供单位须拟定符合成果特点的试用方式,将核算的成果成本价格、建议销售价格及是否可以免费试用(含免费试用数量)有关情况一并报送。其中,对大型装备,还应提前注明试用后处理方式(试用单位按试用价购买或原物退回)。试用方式及说明参考格式见附件2。 三、材料报送 组织申报的成果要提供成果申报书、试用方式及说明各一式4份,同时务必提供电子版。各省级公安机关科技管理部门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25日。各省级公安机关科技管理部门于2009年4月15日前将受理的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并经评估遴选后报送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成果申报受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 附件:1.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引导计划成果申报书格式 2.成果试用方式及说明参考格式 3.成果申报受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编号: 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引导计划 成果申报书 成果名称: 提供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E-mail :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制 2009年2月制 一、基本信息 成果名称 成果提供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通信地址 邮 编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E - mail 成果主要研制单位、参加单位 1. 2. 3. 成果来源 □国家计划 □省部计划 □计划外 成果水平 □国际领先 □国际先进 □国内领先 □国内先进 评价方式 □鉴定 □验收 □国家发明专利权 □软件著作登记权 □国家级检测 □省部级检测 □其它注明( ) 评价部门(机构) 主要应用领域 □刑侦 □消防 □交通 □安防 □制证防伪 □装备 □信息化 □其它请注明( ) 所获政府最高科技奖励情况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其它推广计划情况 计划名称 计划年度 计划管理部门 成果推广 项目组 负责人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职称 人数: 名(其中:高级职称: 名,中级职称: 名) 二、成果简介 (主要指成果背景、基本原理、解决的主要业务技术问题、实现的主要功能、主要性能指标、国内外同类成果的比较与分析、应用环境与条件要求,鉴定、验收情况或中介机构检测、评估情况,是否取得专利证书等。) 三、目前应用情况 (包括成果已应用的地区和数量及典型案例,推广人员和服务机制、批量生产及质量保障体系情况等。) 四、成果推广实施方案、计划进度及主要目标 (包括推广方式与活动计划、实施进度计划、推广经费计划、培训与交流计划、技术支撑与服务计划、宣传计划、推广应用的单位和地区预期数量计划等。) 五、成果推广应用预期效益 (主要指为公安机关节约的成本、在公安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及产生的社会效益等。) 六、成果提供单位支撑保障情况 (包括成果提供单位基本情况简介、单位性质、运营情况及有关资质证明,技术支持及技术服务保障体系,对推广成果的支持措施、可免费推广应用的数量等。) 七、成果推广项目组主要人员 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业务专业 为本项目工作时间(%) 所在单位 主要人员 备注: 八、有关意见 成果 提供 单位 签署的意见中应注明以下情况: 1.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真实可靠; 2.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有无自主知识产权; 3.愿意为成果的推广应用提供支撑保障; 4.若列入计划后能按期完成推广任务; 5.遵守公安部关于成果推广应用有关工作的规定。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单位公章) 组织 部门 (省 级公 安机 关科 技管 理部 门) 签署的意见中务必注明以下情况: 1.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2.技术的先进性、成熟性、适用性; 3.推广的必要性、规模及难易程度; 4.有无自主知识产权; 5.推广应用后的效益分析; 6.产业化前景。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单位公章) 九、附件材料清单 列出附件材料目录(包括验收、鉴定、检测、专利证书等)并将附件材料依次编排附后。 十、填写说明 1.申报成果应是公安业务工作急需、技术成熟、可在公安机关广泛推广应用的非涉密产品系统类科技成果,成果名称中不应出现“开发”、“研究”等字样。 2.申报书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文字表达要明确、严谨。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须注明全称。 3.主管部门为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组织部门为成果提供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公安机关科技管理部门或公安部直属单位科技处。对于部属研究所院校推荐申报的成果,只需签署承担单位意见即可。 4.填写内容为空格时,均填写无;填写空间不够,请自行加页。 5.成果提供单位、组织部门签署的意见应明确具体。 附件2: 编号: 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引导计划 成果试用方式及说明 成果名称: 成果提供单位: 制定时间: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制 2009年2月制 一、基本信息 成果名称 成果提供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邮 编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E - mail 成果主要研制单位、参加单位 1. 2. 3. 成果来源 □国家计划 □省部计划 □计划外 成果水平 □国际领先 □国际先进 □国内领先 □国内先进 评价方式 □鉴定 □验收 □国家发明专利权 □软件著作登记权 □国家级检测 □省部级检测 □其它注明( ) 评价部门(机构) 主要应用领域 □刑侦 □消防 □交通 □安防 □制证防伪 □装备 □信息化 □其它请注明( ) 所获政府最高科技奖励情况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其它推广计划情况 计划名称 计划年度 计划管理部门 成本价格(元) 建议销售价格(元) 试用价格(元) (若免费试用,请注明) 提供试用数量 请提供单位 务必选择 □ 是 是否允许试用单位进行装备试用后原物退回 □ 否 二、成果简介 (主要技术性能指标,鉴定、验收情况或中介机构检测、评估情况、是否取得专利证书等。) 三、成果试用方式及有关要求说明 (制定具体的试用方式并明确需要提供的条件,拟定试用规模、数量及选择试用基地或单位意向,核算成本价格、建议销售价格,并注明是否可以免费试用(含数量)等。) 四、成本价格核算明细 (加盖核算单位财务章) 五、成果提供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单位公章) 其他附件列表 附件3:2009年度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引导计划成果申报受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微信公众号--警笛/ID:asirfm 查询法律法规更方便,点击标题上部或页面底部【警笛】快速关注体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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