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工业雷管实施编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0604)
时间:2001-01-01 00:00 来源:公安部、 国防科工委 作者:公安部、 国防科工委 点击:次
微信公众号--警笛/ID:asirfm 查询法律法规更方便,点击标题上部或页面底部【警笛】快速关注体验... 公通字[2001]36号
颁布日期:20010604 实施日期:20010604 颁布单位:公安部、 国防科工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民爆器材生产流通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计划单列市民爆器材生产流通行政主管部门: 为加强对工业雷管(指民用,下同)的管理,落实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的管理责任,有效预防工业雷管流散社会,维护公共安全,经公安部、国防科工委研究决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工业雷管实施统一编号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所有工业雷管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公安部和国防科工委确定的工业雷管编码规则及技术要求(见附件一),在生产环节对每发雷管进行编号。自2002年1月1日起,凡没有编号的纸壳雷管一律不得销售;自2002年6月1日起,凡没有编号的金属壳雷管一律不得销售。对工业雷管实施编号管理,是落实管理责任,有效预防雷管流失,减少爆炸犯罪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关系到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公共安全的系统工程,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民爆器材生产流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区市民爆主管部门)要相互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监督辖区内工业雷管生产企业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工业雷管生产企业为实施雷管编号管理而对其生产线进行的改造,必须经省区市民爆主管部门组织的生产线验收,未通过验收的生产线不得进行生产。 三、工业雷管生产企业对雷管进行编号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可记入生产成本,在报经省级物价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上调出厂销售价格。 四、所有民爆器材销售企业自2002年1月1日起,不得购买没有编号的纸壳雷管,自2002年6月1日起,不得购买没有编号的金属壳雷管。自2002年1月1日起,所有民爆器材销售企业在销售库存的未经编号的雷管时,必须向购买地公安机关出具从生产企业购买该批雷管的时间证明。 五、所有工业雷管的生产、销售企业自2002年6月1日起,必须建立雷管编号计算机管理系统,并将所生产、销售的工业雷管的管理信息,按照公安部的统一标准(见附件二)及时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备查。 六、所有工业雷管使用单位自2002年6月1日起,必须建立雷管领用、发放登记管理制度。要将雷管编号落实到每一个爆破作业人员,并将有关管理信息按照公安部的统一标准(见附件三)及时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查。 各地接此通知后,请立即传达至辖区内所有工业雷管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并迅速落实专人组织开展工作。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公安部和国防科工委。 公安部 国防科工委 二00一年六月四日 附件:一、工业雷管编码的基本规则及技术要求 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信息系统生产经销单位报送信息要求 三、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单位报送信息┮求 附件一:工业雷管编码的基本规则及技术要求 1.工业雷管编码的基本规则 1.1 工业雷管编码的基本原则是: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在雷管管壳外表适合部位编印出厂代码,代码必须包括生产企业代号、生产日期、编码机机台号、生产线下线流水号;在中包盒外贴上能包含盒内所有雷管编码信息的光电识别码或其他标志;在包装箱内应装有一张雷管编码信息使用指导卡,包装箱外贴有能包含箱内所有雷管编码信息的光电识别或其他标志。中包盒外、包装箱外的标志必须符合1.3条的相关规定。 1.2 工业雷管管壳外表编码信息由13位数码组成,数码排列及含义如下:(略) 1.2.1 编码在雷管管壳上的排列方式,可以是沿管壳轴向,也可以是沿圆周布置,也可以混合布置。 1.2.2 编码位置应确保雷管生产安全,不得损坏雷管结构和技术性能;数码排列和布置方式应便于阅读,便于用户发放登记管理,编码机机台号可插入企业代号和年份代号之间,也可插入生产日期和生产线下线流水号之间。 1.2.3 编码代号的具体表示方法: a.工业雷管生产企业代号,用“01~99”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全国雷管生产企业雷管编码代号表附后)。 b.生产年份,用“0~9”1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c.生产月份,用“01~12”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1~12月份。 d.生产日期,用“01~3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1~31日。 e.编码机机台号,用A、B、C...Z,或a、b...(小写字母c、o、s、u、v、w、x、z除外)1位英文字母表示;也可用1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f.雷管生产线下线流水号:用“00000”~“99999”5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万千百位数必须连续排列,百位后的十位、个位数可分开排列,具体含义由包装箱内雷管编码信息使用指导卡作明确规定。 1.3 工业雷管编码装盒单和识别码。 1.3.1 当雷管需要装入中包盒或中包袋内时,应装入1张盒内雷管编码信息卡及编码使用方法的装盒单。 1.3.2 在雷管装入中包盒或中包袋内后,应在盒(袋)外贴上1张含有盒内所有雷管编码信息且能被光电扫描器读储的识别码标志条,此条上应同时标有生产厂名、产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装盒数量等汉字信息。 1.3.3 按规定数量装箱完毕后,应在箱内装入1张供发放或出售雷管时登记信息用的装箱单。在箱外明显处贴2张含有箱内所有雷管编码信息的光电识别码标志条,识别码上应同时标有生产厂名、产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装箱数量、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汉字信息。光电识别码应字迹清晰,必须符合国家统一标准要求,粘贴牢固。 2.工业雷管管壳外表编码技术要求 2.1 编码应采用机械压痕法,压痕深度,纸壳005~025mm,金属壳002~008mm; 2.2 编码字体,阿拉伯数字为仿宋体,英文字母为印刷体,字号大小应便于辨认和发放登记。 2.3 编码不得被简易物理或化学方法所清除。 2.4 编码不得降低雷管技术性能,不得破坏雷管结构。 附:
附件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信息系统生产经销单位报送信息要求 一、报送方式 使用IC卡报送。 二、报送时间要求 每月1号和15号(节假日顺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报送。 三、报送信息项 1.购买信息
附件三: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单位报送信息要求 一、报送方式 使用IC卡进行报送。 二、报送时间要求 每月5号和20号(节假日顺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报送。 三、报送信息项 1.购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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