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词典·法规检索移动版

主页 > 部委规章 >

公安部关于淫秽电影鉴定问题的批复(19961205)

公安部关于淫秽电影鉴定问题的批复(19961205)

微信公众号--警笛/ID:asirfm 查询法律法规更方便,点击标题上部或页面底部【警笛】快速关注体验...
公复字[1996]11号
(1996年12月5日)
颁布日期:19961205  实施日期:19961205  颁布单位:公安部

  安徽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淫秽电影鉴定问题的请示》(皖公明发[1996]1736号)收悉。经研究并商广播电影电视部同意,现批复如下:
  1.根据我国《电影管理条例》,所有中外电影片均需经我国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通过才可公映,否则是非法的,应依法严厉打击。
  2.对办案中查获的淫秽影片,由地(市)以上公安机关鉴定。对于认定不准或有争议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会同省级广播电影电视部门共同鉴定。
  3.公安机关参加对淫秽电影的鉴定,应指派2至3名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的同志负责,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参加,严禁借鉴定之机扩大观看范围。



微信公众号--警笛/ID:asirfm 查询法律法规更方便,点击标题上部或页面底部【警笛】快速关注体验...
(责任编辑:NO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