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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改变警服“八三”式衬衣颜色和式样的通知(19930330)

公安部关于改变警服“八三”式衬衣颜色和式样的通知(199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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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通字[1993]26号

颁布日期:19930330  实施日期:19930330  颁布单位:公安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为适应实行警衔后人民警察着装的需要,经商国务院统一着装管理委员会同意,我部对警服“八三”式制式短袖衬衣和白色长袖衬衣的颜色和式样等作了改变,现通知如下:
  一、将现行警服“八三”式米黄色(交警白色)制式短袖衬衣和白色长袖衬衣均改为浅橄榄色,定名为警服“八九”式制式短袖衬衣和长袖衬衣。
  二、“八九”式制式短袖衬衣分为开领和立领两种,新着装干警发开领和立领短袖衬衣各一件,穿用四年;正常换发的干警任选一种。“八九”式制式短袖衬衣和长袖衬衣供应标准不变。
  三、为充分利用库存的“八三”式衬衣,减少浪费,“八三”制式短袖衬衣和白色长袖衬衣仍按现行标准继续发放,穿满年限后,再换发“八九”式制式短袖衬衣和长袖衬衣。
  199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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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O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