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词典·法规检索移动版

主页 > 部委规章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林业运材道路归属范围的答复(19930211)已失效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林业运材道路归属范围的答复(19930211)已失效

微信公众号--警笛/ID:asirfm 查询法律法规更方便,点击标题上部或页面底部【警笛】快速关注体验...
公交管[1993]16号

时效性:失效  颁布日期:19930211  实施日期:19930211  颁布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黑龙江省公安交通管理局:
  你局《关于地方林业季节性运材道路属性问题的请示》(黑公交(请)字〔1993〕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条和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为加强对道路交通的统一管理,保障交通安全与畅通,通行社会车辆的林业季节性运材道路应纳入道路交通管理范围,适用统一的交通法规。
  此复
  1993年2月11日



微信公众号--警笛/ID:asirfm 查询法律法规更方便,点击标题上部或页面底部【警笛】快速关注体验...
(责任编辑:NO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