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扫除贩毒、卖淫等社会丑恶现象的通知(19920307)已失效
时间:1992-01-01 00:00 来源:公安部 作者:公安部 点击:次
微信公众号--警笛/ID:asirfm 查询法律法规更方便,点击标题上部或页面底部【警笛】快速关注体验... 公发[1992]11号
时效性:失效
颁布日期:19920307 实施日期:19920307 颁布单位:公安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部党委最近专门研究了如何采取更严厉的措施,进一步扫除贩毒、卖淫等社会丑恶现象的问题。一致认为,这些年公安机关在除“六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是,当前贩毒吸毒、卖淫嫖娼、拐卖人口、聚众赌博、黑社会犯罪等几种社会丑恶现象,在一些地方还相当猖獗,严重地影响改革开放,损害国家形象。有关地方公安机关要以更大的决心,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坚决取缔和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以保障国家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经济建设的步伐。为此,现就下一步深入扫除贩毒、卖淫等严重社会丑恶现象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下大决心扫除社会丑恶现象。 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同志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小平同志谈话的精神,提高对坚持两手抓指导思想的认识,更加自觉、更加有力地同各种犯罪行为、社会丑恶现象作斗争,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同步发展,更好地为扩大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服务。要看到,贩毒吸毒、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阻碍和破坏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我们必须而且也完全可能在改革开放的同时,扫除这些社会丑恶现象。一切对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决心不大、信心不足的消极想法和态度都应当很快转变,代之以坚决积极的态度和措施,强硬起来,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二、确定明确的目标,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力争在短期内大见成效。 当前,要重点打击和查禁贩毒吸毒、卖淫嫖娼、拐卖人口和黑社会犯罪等几种严重社会丑恶现象。各地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方案,明确目标和步骤,作出周密部署,把同这几种社会丑恶现象的斗争大张旗鼓而又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力争今年大见成效。 今年是实现两三年内把毒品泛滥的势头压下去的关键一年。要继续贯彻去年全国禁毒工作会议精神,“三禁一举”,掀起禁毒人民战争的新高潮。云南、广西要尽最大努力把过境毒品堵在省内,堵在境外。新疆今年要解决大麻种植问题。有关地区和铁路、交通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边境省区,堵死向内地贩毒的通道。内蒙古、甘肃、黑龙江、河南等省区今年要继续适时组织铲毒禁种的大行动,坚决消除国内毒源。重点地区的禁吸工作也要搞大的行动,明令登记,限期戒除;拒不戒除的一律强制戒毒,力争年内使吸毒人数明显下降。 对于卖淫嫖娼问题,各地要严管严查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适时组织专项斗争,坚决打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的犯罪活动。对于明目张胆纵容卖淫嫖娼,以此招徕顾客的饭店、宾馆,不管牌子多大,都要依法惩办其经理人员,决不能姑息迁就。3月中旬至4月底,公安部将组织以北京为重点,以闽、粤、琼为中心和以四川为中心的“沿海”、“内地”两次区域性统一行动。力争在今年做到:首都北京坚决扫除干净,天津、上海基本制止,广东、福建、海南三省大幅度减少,其他省区收到明显成效。省和自治区政府所在市、计划单列市,今年要全部建成收容教育所并开始收教卖淫嫖娼人员,收教能力至少要达到年查获总人数的25%以上。 对于拐卖人口问题,要采取拐出地拐入地两头查、中转地中间卡的措施,各地一起动手,千方百计查缉人贩子。四川、贵州、河北、山东、河南、山西、安徽等省,今年都要依法严惩一大批人贩子。打击人贩子的重点是拐出地。拐入人口突出的地方,要请党委政府统一布置,动员基层党政组织,大张旗鼓地宣传贯彻婚姻法和全国人大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犯罪分子的决定。对于违法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买主,也要坚决依法惩处。力争通过今年的工作,遏制住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继续增多的势头。 对于团伙犯罪问题,要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狠狠打击。广东、福建、海南等省要严防港、澳、台黑社会组织的渗透,决不能任其在境内存在和发展;内地也要对本地滋生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发现一个坚决打击一个,决不使其形成气候,扩大蔓延。 三、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严重犯罪分子。 扫除贩毒、卖淫等社会丑恶现象收效如何,关键在于能否充分、正确地运用法律。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颁布了关于禁毒、关于严禁拐卖绑架妇女儿童、关于严禁卖淫等几个决定,使我们有了法律武器。但在一些基层单位,宣传贯彻不够得力、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 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骨干都要带头认真学习法律,熟练地掌握运用有关条文和精神,在自己的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对查获的犯罪分子,要认真侦查取证,凡应逮捕的均应提请检察机关批捕;对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要及时认真地补充有关证据;对确应逮捕、起诉而被驳回的案件,应当依法提请复议、复核,必要时向党委和上级报告,决不能怕麻烦,降格处理。严禁以罚代刑,更不允许因涉及本部门、本单位、本地方的利益而放纵犯罪。各级领导都要积极研究解决在执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指导基层干警提高执法水平和政策水平,为斗争的深入创造条件。 应当严肃地指出,在某些地方严重社会丑恶现象之所以不能有效制止,同我们干部队伍中某些人徇私枉法有很大关系。确有少数基层公安机关和少数公安干警,因涉及自身的利益而对一些违法犯罪人员和一些搞违法活动的旅店、歌厅下不了手,有的甚至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说情开脱,充当保护伞。对此,各级领导同志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坚持从严治警,严格检查监督,严肃查处队伍内部的违法违纪案件,毫不留情地惩处害群之马,坚决消除腐败现象。对涉及其他党政干部的案件,也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严肃处理。 四、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群众路线,动员各方面力量,实行综合治理。 扫除社会丑恶现象的斗争是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党委领导下专门工作与依靠群众相结合的方针,积极推进综合治理。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一各级干部的认识,动员宣传、文化、工商、民政、卫生、商业、旅游等各有关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积极参与这场斗争。要强化各行业、各系统的管理责任,从各方面堵塞漏洞,净化社会风气。对于那些情况复杂、问题多、工作搞不上去的单位和地方,要请上级机关组织工作组深入进去,发现问题,对症下药,推开工作。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参与扫除社会丑恶现象的斗争,共同抵制、谴责和积极揭露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支持和配合主管机关的工作。 要进一步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大造扫除社会丑恶现象的舆论。选择典型案例,广泛宣传社会丑恶现象的危害性和破坏性,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以上意见请报告党委、政府,并结合学习小平同志谈话精神加以研究执行。有何意见和打算,请及时报部。 微信公众号--警笛/ID:asirfm 查询法律法规更方便,点击标题上部或页面底部【警笛】快速关注体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