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词典·法规检索移动版

主页 > 部委规章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机动车夜间会车时远近光灯使用问题的答复(19910226)已失效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机动车夜间会车时远近光灯使用问题的答复(19910226)已失效

微信公众号--警笛/ID:asirfm 查询法律法规更方便,点击标题上部或页面底部【警笛】快速关注体验...
公交管办[91]2号

时效性:失效  颁布日期:19910226  实施日期:19910226  颁布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湖北省宜昌地区粮食局汽车队:
  你队一月二十五日来信询问机动车夜间会车时使用远、近光灯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机动车夜间在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会车时,须距对面来车一百五十米以外互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直至会车结束。在此过程中不准交替使用远、近光灯和大、小灯。
  此复
  1991年2月26日



微信公众号--警笛/ID:asirfm 查询法律法规更方便,点击标题上部或页面底部【警笛】快速关注体验...
(责任编辑:NO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