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为赌博提供的交通工具能否予以没收的批复(19890712)已失效
时间:1989-01-01 00:00 来源:公安部 作者:公安部 点击:次
微信公众号--警笛/ID:asirfm 查询法律法规更方便,点击标题上部或页面底部【警笛】快速关注体验... [89]公治字75号
(一九八九年七月十二日)
时效性:失效
颁布日期:19890712 实施日期:19890712 失效日期:20060301 颁布单位:公安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你厅《关于在查处赌博(治安)案件中使用机动车辆为赌博提供交通工具能否予以没收问题的请示》(宁公办[1989]6号)收悉,经商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人大法工委,现答复如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和公安部《关于没收、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财物和使用工具的暂行规定》,对赌博时所使用的赌具,不论其价值高低,均应没收。为赌博提供交通工具(如小汽车)以及场所(如房屋)等条件的,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行为人应给予治安处罚。但交通工具、场所不是赌具,不应没收。 附: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在查处赌博(治安)案件中使用机动车辆为赌博提供交通工具能否予以没收问题的请示》 一九八九年九月十六日 编者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汇编在《执法手册》专辑或第八辑。 附:关于在查处赌博(治安)案件中使用机动车辆为赌博提供交通工具能否予以没收问题的请示 宁公办(1989)6号 公安部: 最近,我区贺兰县公安局查处了两起重大聚众赌博案件,查获了赌博人员做为交通工具租用的高级小轿车11辆。这些小轿车,应视为为赌博提供的交通工具,对其中属于个人所有的车辆能否予以没收,我们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依据公安部《关于没收、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财物和使用工具的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七项“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当没收的工具和财物”和第五条“违反治安管理所使用的工具,经查明非本人所有的可以不没收”的规定,对属于本人所有的小轿车可以没收。另一种意见认为: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没收不妥当。属于个人的提供给赌博人员做为交通工具或赌博场所的车辆能否予以没收,请指示。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一九八九年七月十二日 相关文件: |
- 上一篇:公安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银行 交通银行关于银行系统守卫、押运专用枪支配置办法
- 下一篇:关于公安机关辞退公安干警的规定(试行)(19890714)已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