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拖拉机牌证由谁制作问题请示的批复(19890513)已失效
时间:1989-01-01 00:00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作者: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点击:次
微信公众号--警笛/ID:asirfm 查询法律法规更方便,点击标题上部或页面底部【警笛】快速关注体验... [89]公交管第69号
时效性:失效
颁布日期:19890513 实施日期:19890513 颁布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你局五月十二日请示关于拖拉机号牌制发的问题,答复如下: 给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含拖拉机)核发号牌的行车执照,是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94号文规定,全国城乡道路交通由公安机关负责统一管理,此项工作由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为保证核发牌照的严肃性,防止滥造、滥发,今后一律由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统一制造和核发。 1989年5月13日 微信公众号--警笛/ID:asirfm 查询法律法规更方便,点击标题上部或页面底部【警笛】快速关注体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