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词典·法规检索移动版

主页 > 法律法规 >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授权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的决定(1

国务院关于提请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草签文本的报告列入六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议程的议案(19870328)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草签文本的报告(19870402)


微信公众号--警笛/ID:asirfm 查询法律法规更方便,点击标题上部或页面底部【警笛】快速关注体验...
(责任编辑:NO03)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的决定(19870411)
  • 颁布时间:1987/4/11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或常委会

微信公众号--警笛/ID:asirfm 查询法律法规更方便,点击标题上部或页面底部【警笛】快速关注体验...
(1987年4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吴学谦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草签文本的报告。
  会议对我国政府为解决澳门问题所进行的工作和吴学谦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的报告表示满意。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涉及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会议决定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经中葡两国政府正式签署后予以审议和决定批准。


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