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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的复函(2007030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的复函(200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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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函[2007]26号

颁布日期:20070303  实施日期:20070303  颁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人口计生委:
  你委《关于调整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的请示》(国人口发[2007]15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根据有关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同意对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做出调整。调整后的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名单如下:
  张 茅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燕华  科技部副部长
  刘金国  公安部副部长
  姜 力  民政部副部长
  张少春  财政部副部长
  胡晓义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
  鹿心社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苟仲文  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危朝安  农业部副部长
  易小准  商务部副部长
  蒋作君  卫生部副部长
  钟攸平  工商总局副局长
  李干杰  环保总局副局长
  王莉莉  广电总局纪检组长
  张为民  统计局副局长
  惠鲁生  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高鸿宾  扶贫办副主任
  洪天慧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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