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对外称“知识产权审判庭”的通知(20060605)
时间:2006-01-01 00:00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 点击:次
颁布日期:20060605 实施日期:2006060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对外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请设置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构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参照办理。 特此通知。 2006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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