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关于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案由的暂
时间:2000-01-01 00:00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 点击:次
法发[2000]2号
颁布日期:20000111 实施日期:20000111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 《关于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关于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试行)》、《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试行)》经我院赔偿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试行,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赔偿委员会。 2000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