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案件级别管辖规定的请示的答复(19970613)
时间:1997-01-01 00:00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 点击:次
法函[1997]79号
颁布日期:19970613 实施日期:19970613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的京高法[1997]220号《关于报请批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本市各级法院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三日 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本市各级法院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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