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适用公安部《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补充规定》法律效力的请示的答复(1997041
时间:1997-01-01 00:00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 点击:次
[1997]法行字第7号
颁布日期:19970410 实施日期:19970410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对适用公安部〈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补充规定〉法律效力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公安部《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补充规定》属行政规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暂扣措施不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