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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长城万事达信用卡透支利息不应计算复利的批复(199611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长城万事达信用卡透支利息不应计算复利的批复(19961129)

法复[1996]18号

颁布日期:19961129  实施日期:19961129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6)粤高法民第5号请示收悉。关于长城万事达信用卡透支利息是否可以计算复利的问题,经研究,批复如下:
  关于信用卡透支利息的计算方法,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2)298号《信用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作了规定,应当按该办法规定的方法计算。该办法对透支利率的规定已含有惩罚的性质。所以,信用卡透支不应当再计算复利。
  199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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