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如何认定暴雨问题的复函(19910716)
时间:1991-01-01 00:00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 点击:次
法经函[1991]70号
颁布日期:19910716 实施日期:19910716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1)内法经请字第2号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鉴于1985年8月24日(即23日的二十时至24日的二十时)的降雨量达到暴雨标准,如保险标的物是由于该日降雨遭受损失的,应由保险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确定具体赔偿额时,应从实际情况出发,按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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