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第一审专利案件聘请专家担任陪审员的复函(19910606)
时间:1991-01-01 00:00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 点击:次
法经函[1991]64号
颁布日期:19910606 实施日期:19910606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1990)第208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的意见。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专利案件时,可以根据该案件所涉及的技术领域,聘请有关技术专家担任陪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