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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刑满释放日期的批复(199009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刑满释放日期的批复(19900927)

法研复[1990]14号

颁布日期:19900927  实施日期:19900927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如何确定刑满释放日期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的刑满释放日期,应为判决书确定的刑期的终止之日。例如,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判决书确定刑期自一九九0年一月一日起至一九九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其刑满释放日期应为一九九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99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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