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对法院诉讼费用免征能交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的复函》的通知(19900320)
时间:1990-01-01 00:00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 点击:次
法[司]函[1990]15号
颁布日期:19900320 实施日期:19900320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各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 现将财政部(90)财综字第24号“关于对法院诉讼费用免征能交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的复函”一文,转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关于对法院诉讼费用免征能交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的复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