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定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部分专利纠纷案件的批复(19850327)
时间:1985-01-01 00:00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 点击:次
法[经]复[1985]18号
颁布日期:19850327 实施日期:19850327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5)川法经字第19号“关于拟指定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部分专利纠纷案件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指定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审理其辖内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法(经)发(1985)3号文件所列5-7类专利纠纷案件的第一审法院。 此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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