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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指定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部分专利纠纷案件的批复(19850327)

关于指定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部分专利纠纷案件的批复(19850327)

法[经]复[1985]18号

颁布日期:19850327  实施日期:19850327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5)川法经字第19号“关于拟指定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部分专利纠纷案件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指定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审理其辖内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法(经)发(1985)3号文件所列5-7类专利纠纷案件的第一审法院。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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