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扰乱市场秩序罪定义、量刑】
时间:2005-02-15 02:36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刑法解释: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扰乱市场秩序罪定义、量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解释】本条是关于单位犯本节规定之罪及处刑的规定。 本条规定的“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是指单位触犯本节各条规定的犯罪。这里的单位,根据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本条关于对单位犯罪的处刑规定,采取了双罚制的原则。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条的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NO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