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颁布单位: 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号:公发(2001)11号 颁布日期:2001-04-18 执行日期:2001-04-18 时 效 性: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一、走私假币案(刑法第151条第1款) 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 二、虚报注册资本案(刑法第158条)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实缴注册资本不...
人民法院受理的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否应当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纠...
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国家秘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条第...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所规定的“高压”包括1千伏(KV)及其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电;1千伏...
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需要对注册商标权进行保全的,应当...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公室关于已执行完毕的案件被执行人又恢复到执行前的状况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2001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