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罪名释义
标题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是指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条文】(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改)   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修正案(七)》第12条对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作出修正,专门打击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的犯罪,原来规定的有关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的犯罪已单独规定为本条第三款,本罪罪名确定为“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相应取消原罪名“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